《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》政策解读
2013年,河南省公安厅印发了《关于调整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》(豫公通〔2013〕250号)。2023年,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工作要求,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了《关于将有关场所和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》(豫消〔2023〕90号),增加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范围。2024年12月,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《关于将锂电池生产、储存单位以及电化学储能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通知》(消防办〔2024〕54号),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,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,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在组织书面调研和征求队伍内部、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,研究确定了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锂电池生产、储存单位及电化学储能单位界定标准。
豫公网安备41010702003559号